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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材料说明
http://www.wsjcw.com    2009-10-31    公司变更    我要评论(0)

1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;
2、股东共同委托书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(须核对原件);
3、公司章程修正案;
4、营业执照正、副本;
5、其它相关资料:[万事捷财务]版权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!
(1)名称变更
1.股东会决议,其内容:变更理由、变更项目(注明债权债务由更名后公司承担)、公司章程修改;
2.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》
(2)住所变更(含住所延期):
1.股东会决议,其内容:变更理由、变更项目、公司章程修改;
2.新住所证明:租赁房产须提交租房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,房屋租赁的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;自有房产提交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(须核对原件);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交业主签字的无偿提供使用证明(注明地址、使用期限)及房产权属证明复印件(须核对原件);
3.公司所在地工商所签署意见的《企业场地调查情况表》(住所延期的不用提交);
4.因住所的变更而影响原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内容需要重新报批(如消防、环保等)。
(3)法定代表人变更
1.股东会决议,其内容:变更理由、任免董事(如不设董事会,设执行董事的,只提交股东会决议,其内容:变更理由、任免执行董事);
2.董事会决议,其内容:任免理由、选举董事长、其他人员分工(如董事会成员不变,由董事会直接选举任免董事长,而不须提交股东会决议);
3.法定代表人履历表、相片、身份证复印件;
4.新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;
5.任免书。
(4)注册资本变更
1.股东会决议,其内容:变更理由、变更资本数额、公司章程修改;
2.验资报告;
3.如减少注册资本,还要提供股东会作出决议后30天内报刊上至少公告三次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,并在减资决定作出90天后申请变更登记。
(5)经营范围变更
1.股东会决议,其内容:变更理由、变更项目、公司章程修改;
2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。
(6)股东变更
1.原股东会决议,内容:同意股权转让(包括标的、方式、价格等),股东权利义务的变更;
2.新、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协议(包括转让标的、转让方式、价格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);
3.新股东会决议,内容:确认股东的投资比例、金额,公司章程的修改,董事、监事等人员任免(如董事变动,需提交董事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长,进行人事分工);
4.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(企业法人股东其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);
5.登记机关认为应该提交的股权交割证明(如转帐凭证等);
6.新董事、监事、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;
7.新或旧股东属全民企业的提交国资部门批准文件,属集体企业的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;
8.有限公司收购股权的提交股东会同意收购的决议(收购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%)。
(7)延期
1.股东会决议;章程修改;
2.其他与到期原因相应的延期文件(如有关部门的许可证注明)。
6 、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 

来源:海南工商注册代理网  相关专题:公司变更  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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